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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沧政办字〔2011〕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2010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在全省政府信息公开考核中位列第四名,被评为先进单位。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张宇常务副市长在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上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按照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尽快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市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确定了"抓扩面、扩载体、扫死角、严实施、上水平"的总体工作思路,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根据市领导意见,现将2011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扩面工作。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扩面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着手对本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单位进行梳理,强化基层人员培训,并及时督导各相关单位在5月底前,落实办公场所、抽调工作人员、配齐办公设备,积极配合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扩面工作。从今年二季度开始,我市选择沧县作为扩面试点县,先期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广到沧县19个乡镇及40个部门,总结经验,随后在全市推广。

  二、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按照市政府领导的要求,我市将选取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最密切的政府信息,在沧州电视台政务信息公开频道予以公开,方便群众点播查阅。同时利用已有户外大型LED显示屏,统一规划合作建设新的LED显示屏,公开群众关注的行政职能、办事流程等,满足不同层次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各相关单位特别是窗口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服务大厅LED屏,业务宣传栏等载体将本单位机构设置、办事流程等便民信息及时公开。各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区工作情况,在电视台开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栏目,配合做好LED显示屏建设,并积极探索适合本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三、要锁定重点,全面扫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死角。财政、国土、教育等一些处于重点位置的政府部门以及供水、供电、医疗、学校等公共服务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是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的重点。相关单位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高度重视,迅速落实责任人员,将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热点信息在不危害"三安全一稳定"的前提下及时向社会公开。首先,要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到位。各单位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实时维护,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要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对"主题分类"、"体裁分类"不准确的信息进行重新整理规范;对没有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单位必须在5月31日前予以完善,对于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或目录下发布的其它信息予以清除。其次,要定期做好政府信息移交工作。各单位要按照条例要求将每季度公开的政府信息整理成册(正式公文要报送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向图书馆、档案馆进行移交,各县(市、区)也要督导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向本级查阅点移交工作。第三,必须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各单位必须定期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看网上申请情况,对网上申请及时予以受理;对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必须按规定及时予以答复,不得借故推诿,一旦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发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市公开办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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