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河工程配置地武侯区太平村8组南干堰绿地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沙河工程配置地武侯区太平村8组南干堰绿地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成发改审批〔2011〕879号)


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沙河工程配置地武侯区太平村8组南干堰绿地景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成沙司〔2011〕30号,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项目受理号:5101002011081200205)及其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沙河工程配置地武侯区太平村8组南干堰绿地景观工程立项,并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业主:成都市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代理业主:成都城投集团兴西华建设有限公司。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绿化、景观小品、景观照明、园路铺装、停车场及公共厕所等。总面积为4780平方米,其中:规划街头集中绿地面积4402平方米;南干堰河道西侧防护绿地378平方米。
  四、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武侯区太平村8组规划红线范围内,按城市规划要求进行建设。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23万元。资金来源由项目业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筹集解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