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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推进我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项目的实施,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整村推进土地整理重大工程项目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杨通鸣 自治县县长
  副组长:贲黄文 自治县副县长
  成 员:周功文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如松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邓龙禄 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何彦泽 自治县发改和改革局局长
  秦 峰 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朱胜坚 自治县审计局局长
  温举强 自治县林业局局长
  刘凯锋 自治县农业局局长
  祝 义 自治县水电局局长
  粟建广 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杨盛林 自治县监察局局长
  曾 波 自治县交通局局长
  蒙荣祥 自治县建设局局长
  赵丽明 自治县广电局局长
  黄会成 自治县旅游局局长
  陈定彬 自治县龙脊风景名胜管理局局长
  梁昌群 龙胜镇镇长
  张荣军 和平乡乡长
  陆安阳 泗水乡乡长
  杨伟华 江底乡乡长
  杜柳顺 马堤乡乡长
  黄有能 伟江乡乡长
  吴 健 平等乡乡长
  黄秋明 乐江乡乡长
  粟永锋 瓢里镇镇长
  陈桥兴 三门镇镇长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我县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土地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邓龙禄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莫勇同志担任,成员由自治县国土资源局抽人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二Ο一Ο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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