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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增补农村儿童先心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增补农村儿童先心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冀卫农基〔2011〕32号)


各市卫生局、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

  根据《河北省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了做好我省农村儿童先心病救治工作,经省卫生厅研究确定,增补石家庄市第一医院为我省儿童先心病手术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为我省低年龄(1周岁以内)、低体重(10公斤以下)儿童先心病手术治疗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请以上救治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河北省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尽快组建先心病救治领导小组和救治专家组,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儿童先天性心脏病4个病种的临床路径,制定标准化诊疗方案和管理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质保量完成救治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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