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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工作的通知
说明:1、外国专家系指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以上职称或享受同等待遇的外籍专业人员,其余均为普通外籍专业人员;
2、此表由外国专家局填写。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附件4:大专以上教育机构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资格单位年检处理意见
聘请单位
注册类别
证书编号
年检意见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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