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转发《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的紧急通知


市属各有关出版、印刷、发行单位,各区县文委:

  近日,我局收到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紧急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我局将于9月组织对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报告新闻出版总署。请你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于2011年9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北京市新闻出版局有关处室。

  地址:东城区朝内大街55号;邮编:10001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图书处:    万晨  64081404
  新闻报刊处:  何英  64081728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