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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博管办关于我省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有关程序办理的通知

河南省博管办关于我省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有关程序办理的通知
(豫博管办[2011]22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博士后工作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09〕174号)和《关于同意河北省等5个省自治区开展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函〔2010〕350号),我省被批准实行博士后工作分级管理。按照全国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并于2011年7月1日起开始办理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
  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出站审批,退站、户口迁落、工作安排、子女入托上学等相关手续。
  二、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进、出站的决定,其他手续视情况即日处理。
  三、有关要求
  (一)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由流动站设站单位人事部门办理有关进出站手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由工作站设站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有关进出站手续。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申请应在网上填写后下载纸质材料,按要求的份数报送。河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河南博士后”网页开通了“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申请”窗口,点击即可获取信息。
  (三)为节俭时间,提高效率,所有进站、出站、退站材料均可以邮寄或快递方式报送材料。如有特殊情况,可在报送材料的文件袋上注明,确保顺利办理。
  为便于沟通和联络,请各有关部门和设站单位务必将本单位联系方式(附件2)于7月25日之前发至省博管办邮箱。
  四、省博管办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王淑晖 周得现
  咨询电话: 0371-69690115,0371-69690035(暂时)
  地  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C区605室
  电子信箱:hnbsh2006@126.com
  邮 编:45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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