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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委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通知

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委关于组织实施201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文明办、财政局、教委:

  近日,中央文明办、财政部、教育部依据全国各地乡镇数和农村人口数,确定了2011年全国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指标,其中北京6所。按照中央关于优先建设偏远乡村学校的精神,确保我市2011年圆满完成6所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现将组织实施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农村未成年人课外活动场所建设,不断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推进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发展。

  二、主办单位

  首都文明办、市财政局、市教委

  三、申报条件

  “十二五”期间原则上支持依托乡(镇)中心学校的建设项目。申报项目的农村学校须有可供课外、校外活动使用的校舍,室内总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教师、志愿者作为校外辅导员,保证活动正常开展。

  四、实施步骤

  组织申报(8月22日前)。各区县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关于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实施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调研辖区学校课外活动建设情况,确定拟建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学校,并填写项目申报书,于8月22日前报首都文明办。首都文明办会同市财政局、市教委审核汇总后上报中央文明办备案,中央文明办8月底在中国文明网上公布。

  项目启动(9月上旬)。举办项目建设启动仪式,对已确定资助项目负责同志进行工作培训。

  项目建设(10月底前)。各资助项目学校集中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做好基础设施修缮和基本器材配备,组织辅导员队伍,建立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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