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十八)落实服务外包企业特殊工时制政策。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以对软件设计、科技研发、高级管理人员等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机动作业的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的职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外地区符合条件且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因生产特点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岗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按照方便企业的原则确定审批管理办法。

  (十九)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外市场。支持和引导有实力的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在国内外举办的国际知名服务外包峰会和各项专业会展;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强与国际著名咨询机构的联系,积极向国外派遣市场拓展和技术开发骨干;发挥在境外的湖北留学人员的积极性,为我省发展服务外包献智出力、牵线搭桥。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到海外并购,并为企业员工境外工作提供便利。

  (二十)积极推动和发展在岸外包业务市场。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将不涉密的信息技术业务外包给专业公司,推动本地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壮大。积极培育在岸外包市场,促进国际、国内服务外包业务协调发展。

  (二十一)切实加强融资服务。充分考虑服务外包产业特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服务外包产业的优惠财税补贴政策,稳步有序开展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金融服务工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将非核心后台业务如呼叫中心、客户服务、簿记核算、凭证打印等,发包给有实力、有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俱乐部的作用,通过加强组织、机制、融资产品和方式创新,不断探索银保、银企合作模式和方法,做大做实金融服务俱乐部,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一流的平台服务。积极发展符合服务外包产业需求特点的信贷创新产品,通过动态监测、循环授信、封闭管理等方式,开发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贷款等基于产业链的融资创新产品。研究推动包括专有知识技术、许可专利及版权在内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和境内外上市。将服务外包企业纳入全省出口信用担保体系,为服务外包企业在国外开展离岸外包业务提供信用保险和相关担保服务;引导风险资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