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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山东省建筑智能化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山东省建筑智能化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鲁建设函[2011]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对我省智能建筑市场的引导、规范与管理,不断提高我省智能建筑(智能小区)的设计、建设、管理技术水平,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建筑智能化与节能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8月5日以鲁建设函[2011]34号文发出了《关于举办山东省建筑智能化技术培训班的预备通知》。现将培训班有关事宜正式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从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智能化系统集成、施工图审查、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建筑管理等单位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均可参加。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智能建筑技术培训证书。
  凡是具备或者准备申报智能化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均须参加,每单位不得少于3人。
  二、培训内容
  1、智能大厦楼宇自动化系统原理及设计
  2、智能小区安全防范、信息管理、网络通信技术、底层控制通信网络
  3、消防及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与工程实施
  4、综合布线与信息通信系统规划设计
  5、智能建筑工程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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