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报件材料的通知
(川国土资办函[2011]86号)
各市(州)、扩权县(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报省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件材料,提升报件质量,提高审批效率,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扩权县(市)关于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报件材料,在报送至省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窗口时,纸质报件材料应按要求装订完好。
二、报件材料装订应统一规范。装订材料文件夹规格为黑色A4快劳夹;城市(乡镇)批次建设用地报件按附件1的要求装订;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件按附件2的要求装订。
三、请各市(州)、扩权县(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按要求报送征地报件,切实保证征地报件质量,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打好基础。
附件:1.城市(乡镇)批次建设用地报件装订清单
2.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报件装订清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城市(乡镇)批次建设用地报件装订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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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州)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请示(含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情况明细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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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的请示(含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情况明细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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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填报的“一书四方案”(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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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城市(乡镇)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表(原件,需加盖政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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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征收土地情况调查汇总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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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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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耕地占补平衡验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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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图(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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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林地审核同意书及其它补充证明材料(涉及林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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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征收土地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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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征收土地调查结果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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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听证告知书、送达回证、听证笔录和意见处理情况说明或放弃听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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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土地利用现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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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勘测定界报告、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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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征收土地告知书和调查结果确认书、听证材料的村组顺序必须一致,时间顺序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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