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高校E-研究院建设第二节点考核的通知
(沪教委科〔2011〕50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高校E-研究院建设计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委将对E-研究院建设进行第二节点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节点考核对象
社会学、模式生物、内分泌与代谢病学、中医内科学、科学计算、都市文化、水产养殖、音乐人类学,以及比较语言学共9个E-研究院(其中比较语言学E-研究院为第一、二节点合并考核)。
二、第二节点考核的主要内容
围绕《实施意见》中关于上海高校E-研究院建设及管理要求,第二节点考核内容如下:
1.首席研究员的理念和管理方法在E-研究院建设中发挥的作用;
2.E-研究院的研究队伍组织水平(对国外及部属高校专家的吸引力等),E-研究院内部不同地域的特聘研究员之间实质性的合作与交流;
3.E-研究院管理制度创新和运行机制创新;
4.E-研究院建设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5.E-研究院已取得的标志性学术成果(重点是学科交叉和新的学科增长点方面);
6.E-研究院建设对依托学科发展的促进作用;
7.校外特聘研究员在促进新的学科研究方向、理念、方法和学科交叉中发挥的作用;
8.校外特聘研究员对E-研究院依托学科的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方面发挥的作用;
9.与其他E-研究院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10.E-研究院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及国际影响力;
11.依托学校对E-研究院建设的认识与重视程度,政策与经费配套等支持措施。
三、第二节点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第二节点考核工作由市教委组织,委托上海市教育评估院具体实施。
2.本次考核采用以实地考核为主的方式,每个E-研究院用时半天。
3.考核指标体系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第二节点考核材料的报送
各有关高校及E-研究院应提交以下材料,学校E-研究院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材料内容,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
1.《上海高校E-研究院建设第二节点考核总结表》(见附件1)一式8份;
2.《上海高校E-研究院建设第二节点考核工作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2)一式1份。
以上材料需将电子文档刻录光盘,与纸质材料一并于9月23日送达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高教评估所,地址:陕西南路202号307室。
本通知在“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中查找,其附件可在“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教委科技处 刘唯聪,23116745
市教育评估院高教评估所 杨 雪,54041773
胡 莹,54041768
附件:1.上海高校E-研究院建设第二节点考核总结表
2.上海高校E-研究院建设考核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1:
上海高校E-研究院建设第二节点考核总结表
依托学校:
依托学科:
E-研究院:
建设起始日期:
E-研究院网址:
填 表 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一年七月
填表说明
一、本表所填信息应准确无误,有据可查,相关实证材料备查。
二、本表填写数据的统计时限为:比较语言学E-研究院自建设起始日期至填表日止;其余E-研究院自2007年11月1日至填表日止。
三、本表不能填写涉密内容。
四、本表填写后用A3规格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封面上无需另加其他封面。
五、本表可在“上海教育”网站(http://www.shmec.gov.cn)以及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网站(http://www.seei.edu.sh.cn)中下载。
表一、首席研究员情况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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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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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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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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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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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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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术
团
体
任
职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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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学
术
成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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