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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市金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泉州市金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11〕270号)


省海洋与渔业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泉州市金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11〕308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泉州市金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使用南安市水头镇后巷江崎围垦内已废转的盐田区域47.49公顷海域,填海用于该公司的生产基地工程建设(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泉州市金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生产基地工程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泉州市金象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生产基地工程用海界址拐点坐标表
  (北京54坐标系、L0=118.5°)

点 号

X

Y

纬 度

经 度

1

2732971.32

493239.00

24°42′03.186″

118°25′59.477″

2

2732552.50

493154.79

24°41′49.574″

118°25′56.489″

3

2732257.50

493159.56

24°41′39.984″

118°25′56.665″

4

2732151.83

493268.39

24°41′36.553″

118°26′00.539″

5

2732040.21

493281.66

24°41′32.924″

118°26′01.010″

6

2731213.32

493149.64

24°41′06.050″

118°25′56.330″

7

2731166.79

493410.33

24°41′04.542″

118°26′05.604″

8

2732228.99

493546.43

24°41′39.066″

118°26′10.428″

9

2732591.94

493493.16

24°41′50.860″

118°26′08.527″

10

2733042.04

493294.23

24°42′05.486″

118°26′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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