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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旅游局淄博市国民休闲汇活动方案的通知

  3.旅游休闲购物打折季活动。有效整合全市的社会、人文以及城乡休闲资源,制定多项优惠政策,着力营造浓厚热烈的国民休闲氛围,使“国民休闲汇”真正走进普通群众的生活,办成群众和游客自己的节日。期间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要制定国民休闲汇优惠措施,国民休闲汇开幕式当天,各景区将实行2折到5折的门票优惠;旅行社要设计推出国民休闲汇优惠旅游专线产品;星级饭店酒店要推出国民休闲汇特价菜系、特价客房;各主要商场、超市等商贸企业要大力开展休闲购物大优惠,让群众切实得到实惠。
  4.组织系列评选活动。各区县要积极组织推荐“国民休闲汇”活动最佳组织奖、最佳创意方案、最佳主题周等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最佳休闲乡镇、最佳休闲社区(村)、最佳休闲家庭评选活动;承办部门要积极开展最佳专题休闲活动评选。市里将建立督查考核制度,休闲汇期间,全市统一组织一至两次工作督查,将各区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服务业发展绩效考核内容。
  三、组织领导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淄博市“国民休闲汇”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旅游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水利与渔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民族宗教局、市体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老龄办、市残联、市服务业办公室和各区县政府共同承办。市政府成立淄博市“国民休闲汇”活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负责“国民休闲汇”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各区县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和时间安排,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抓好落实。
  (二)做好宣传和氛围的营造。“国民休闲汇”活动期间,在学习、宣传、落实好《山东省国民休闲发展纲要》的同时,各类媒体要加强对“休闲汇”活动的宣传报道,要注重活动氛围的宣传与营造。对外宣传上,各新闻单位要多从“休闲汇”活动中寻找新看点,挖掘新亮点,全过程、高质量做好新闻宣传。对内宣传上,要广泛发动、营造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推动“休闲汇”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要积极参与“休闲汇”好栏目、好新闻评选活动。商场、超市、宾馆、饭店、旅行社等要积极开展美陈装饰,在显著位置张贴休闲汇招贴画,切实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注重规范细化服务。参与活动组织的单位、服务业“窗口”单位要强化服务意识,注重细节,全面落实《好客山东旅游服务标准》,开展标准化、人性化、个性化、亲情化服务,活动场所应适当设置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公安、工商、物价、交通运输、旅游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休闲环境综合整治,规范市场主体的服务行为,充分展示淄博人民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良好风尚,让每一位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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