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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全省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09年度全省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科技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09年度科普统计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10〕114号)。为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省统计任务,省科技厅制定了《2009年度河南省科普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安排必要工作经费,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人及电话: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杨梦琳   0371-65907334
  李改焕   0371-65506252
  武晋伟   0371-65506252
  省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郑州市政七街金岸大厦616室)
  苏国平   0371-69151810 13598860062
  刘亚兵   0371-69151810 13014591460
  电子信箱:kptj2009@126.com

  附件:1.2009年度河南省科普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2.科普工作调查表(略)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附 件1
2009年度河南省科普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开展科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制定科普政策、实施科普工作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可以及时掌握全省科普资源的发展概况,更好地监测全省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全省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调查全省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网络建设等。
  第二,监测全省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全省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范围包括省、市、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调查的主要政府部门包括:
  省级单位包括:省科技厅、省科协、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计生委、省环保局、省广电局、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建设厅、省地震局、省气象局、省总工会、省团委、省妇联、省公安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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