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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意见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贯彻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意见的通知
(锡政发〔2011〕130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见
(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8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贯彻实施,现就认真贯彻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清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我市2020年前城乡各类土地的利用作出了统筹安排,具有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是加强土地管理、统筹各业用地、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促进我市城乡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利于促进有效保护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优先安排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公共公益设施用地,保障重点建设,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有效控制建设开发的规模、布局和进度,规范土地市场,充分实现土地资产价值,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龙头”,也是依法查处违法批地、用地的基础依据。《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土地利用计划的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土地开发整理及土地执法监察等,均要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整个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处于先行地位、综合地位。

  二、切实维护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严肃性

  (一)从严实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我市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明确了在规划期内必须保护的耕地及基本农田目标和任务,对各类建设用地作出了科学合理的安排,保证了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后,除涉及交通道路、水利、军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以外,原则上2年内不得修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不得立项,不得规划定点,不得安排用地,禁止随意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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