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市危化品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我市危化品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各相关单位:

  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8号),明确提出以危险化学品领域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夏季是危险化学品事故高发季节,为贯彻国务院安委会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整治。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为进一步落实危化品企业主体责任,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目前正在开展的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结合,重点是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重点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及时修订,国家相应的技术标准必须得到及时贯彻落实。企业要加强重点岗位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必须结合自身岗位,强调针对性,切实时岗位操作人员了解本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职业危害、应急处置办法等必要知识,了解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采取紧急避险。

  (二)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

  各危化品企业要认真进行一次夏季隐患大排查,排查重点有:

  1.加强对各生产控制环节安全设施的适用性隐患排查,对各类易燃易爆危化品储罐的防高温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必要时可有效降温;同时,加强对临时存放桶装物料的安全检查,落实必要的降温措施,确保不超温储存。

  2.对各种监控检测设备、设施进行专项检查,对报警器、静电消除器等安全设施进行测试,确保适用有效。

  3.及时了解气象情况,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根据企业实际危险特性认真组织防洪涝应急物资准备工作,确保重要设施(如变电所)、场所(如危险化学品储存库房及、对水禁忌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不被水淹。

  4.油库及加油站应对排水设施、输油泵房、跨越管线、变配电设施及加油站罐区设备进行认真排查,确保不发生油罐漂浮事故;同时,对各类防雷、防静电、保护接地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准备好充足的应急物资及应急队伍。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