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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防工程及“清水绿带”灾后重建清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城防工程及“清水绿带”灾后重建清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政办发〔2010〕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城防工程及“清水绿带”灾后重建清淤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十四届三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城防工程及“清水绿带”灾后重建
清淤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松花江城防工程及“清水绿带”灾后清淤、重建修复工作,尽快恢复松花江沿岸的设施、绿地原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城防工程及“清水绿带”清淤修复是我市灾后恢复重建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迅速启动,狠抓落实,注重实效,争取全面恢复“清水绿带”两岸的景观、相关设施及绿地整洁,保证社会环境的和谐稳定。

  二、具体工作内容

  (一)清理西关宾馆至哈龙桥松花江沿岸“清水绿带” 城区段17公里、285万平方米、平均厚度为50厘米景观带范围内的淤泥、垃圾。

  (二)冲刷绿地使之恢复原貌。

  (三)清理树上悬挂物、垃圾等。

  (四)修复景观带内的设施,包括亮化设施、江上音乐喷泉、吉林乌喇园区、体育器材设施等。

  (五)彻查全市城防工程的损毁情况,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修复。

  (六)恢复清水绿带范围内损毁的草坪、花卉等绿化设施。

  (七)对“清水绿带”范围内的相关设施在清理前后进行两次消毒杀菌。

  三、工作时限、步骤

  清淤、重建修复工作于2010年8月10日--2010年9月30日前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清理风帆广场、青年园、国防园、万达广场、长白岛等20个精品百姓休闲景点硬覆盖上的淤泥。

  (二)清理清水绿带范围内的树木上的悬挂物、垃圾等,冲洗绿地。

  (三)修复破损的设施、绿地等。

  (四)重建“一江两岸”亮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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