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的通知
(郑政办〔201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豫政办〔2011〕8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为推进人才强省战略实施,全面完成《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原崛起百千万海外人才引进工程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吸引更多的海外留学人才来豫工作和创业,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和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海外留学人才支持,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海外留学人才引进工作
  1.海外留学人才是我省急需的重要人才资源。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是省委、省政府确立的战略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大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加强产业集聚区建设,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这些措施的实施,离不开人才的强力支撑。海外留学人才特别是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具有国际型、复合型、开放型的优势,掌握世界先进技术,了解国际运行规则,具有国际运作经验,是我省扩大对外开放、提升国内和国际竞争实力急需、紧缺的宝贵资源。
  2.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到我省工作、创业。引进海外留学人才要遵循市场规律和人才规律,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要求,坚持尊重个人选择、来去自由、人尽其才的原则,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人才引进机制,采取核心人才带动引进、团队引进、依托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学术兼职、合作交流等多种形式,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才到我省工作、创业。
  3.建立引进海外留学人才审核评估机制。海外留学人才是指在国(境)外学习、培训或研修一年以上,具有高等教育经历或高级专业技能的各类留学人员。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经本人申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可发给《海外留学人才身份证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公安厅等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评估小组,对各省辖市、省直各单位申报的拟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人选进行评估。对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给《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身份证明》,享受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相应待遇。
  4.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境)外博士学位;在国际学术技术界享有一定声望,学术造诣高深,对某一专业或领域的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在国际著名的学术刊物发表过有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有国际影响的学术奖励,其成果处于本行业或本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普遍认可;在国外著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五百强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在著名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和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国外政府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拥有重大技术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我省急需的特殊人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