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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公开接访、领导干部下访、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包案解决信访制度的通知

中共淄博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公开接访、领导干部下访、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包案解决信访制度的通知
(淄卫党字[2007]24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淄办发[2007]15号文《关于完善落实领导公开接访、领导干部下访、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包案解决信访问题四项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责任主体意识,畅通信访渠道,巩固发展领导重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格局,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及时、就地、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现就卫生系统完善落实领导公开接访、领导干部下访、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领导包案解决信访问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接访制度

  1.接访领导:市卫生局领导班子成员。领导接访日时根据需要,可约请与信访有关的单位领导参加信访接待活动。

  2.任务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在接待日坚持有访必接、有接必果、有果必公的要求使上访群众最大限度地得到领导接待,做到应该在区县解决的问题不到市,应该在单位解决的问题不出单位,应该在单位、区县和系统解决的不越级到上级政府和部门,切实把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在基层和当地。

  3.接待时间:市卫生局领导接访日为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二全天。具体接访领导,按排序表接访。

  4.接访地点:在市卫生局办公楼一楼接访室。

  5.接访形式:领导接访采取正常接访和预约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是协调解决重要疑难问题,要按照接访领导、范围、时间、地点、程序五公开的要求,提前向社会公布并按照公布的时间、地点准时接待群众,面对面和群众交流。

  6.工作要求:领导接访要坚持亲历亲为,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做工作,努力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切实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错误不纠正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当场答复解决,不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说明情况或在一定期限内答复解决。应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要明确告知上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要严格落实责任,属于哪个地方的问题就由哪个地方解决,属于哪一级管辖,就由哪一级负责,严禁推诿扯皮,上交矛盾,对在接待群众来访过程中走过场、搞形式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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