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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豫财会﹝2010﹞19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有关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7号)精神,决定开展2010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评选表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评选工作。评选表彰先进会计工作者活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推荐评选工作要自下而上,坚持条件,严格程序,深入调查,认真核实,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工作质量。
  (二)严格推荐候选人。按照《2010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进行评选推荐,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各推荐一名候选人,于2010年6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省直部门各推荐1名候选人,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推荐名单及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推荐对象须经所在单位所属县级以上人事(组织)、党委、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签署意见。
  (三)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等单位可以比照制定本地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评选表彰。同时,加强对先进会计工作者(会计管理工作者系列)先进经验、先进事迹的宣传学习,弘扬正气,营造会计诚信氛围,引导广大会计管理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1、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联鹏 刘泽卿
  电 话:0371-60137328、60137329
  邮 箱:hpcfo@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丰产路91号4号楼
  2、河南省财政厅会计处
  联系人:刘存印 梁武宁
  电 话:0371-65808097、65808025
  邮 箱:kuaijichu@126.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经三路25号10楼1006室
  邮政编码:450008

  附件:1.2010年河南省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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