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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产业集聚区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在产业集聚区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县(市)人事(人事劳动)局,各博士后站设站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加速实现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根据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决定在全省产业集聚区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博士后研发基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以大力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目标,以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发展为目的,以加速科研成果转化为重点,积极构建产学研结合的平台,有效发挥博士、博士后人员在经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实现中原崛起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建立范围
  省政府确定的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一定经济实力、科研开发条件,未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引进优秀博士、博士后人员到基地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项科技研发活动。
  三、运作方式
  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是博士后工作的延伸和发展,运作方式要切合实际,灵活多样,可以项目招收博士、博士后人员到基地开展项目研发;也可将博士、博士后科研成果直接在基地转化;还可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联合开发项目,逐步提高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中小企事业单位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基本原则
  建立博士后研发基地要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托项目。博士后研发基地要立足于我省工业、农业、石油化工、生物医药、机械制造、电子信息等主导产业发展的需要,以高科技和高效益的研发项目为依托,所选项目既要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也要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二)合作互补。基地单位可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单位合作开展项目研发,高校流动站要充分发挥其学科设置齐全、科研条件优越、信息资料丰富等优势;企事业单位工作站要发挥自身的研发环境、生产条件和资金等优势,双方紧密结合,优势互补,共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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