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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郑工信〔2010〕54号)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郑政明电〔2010〕20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工信〔2010〕114号)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立即在全市工信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是工信系统所有企业,重点检查民爆器材、非煤矿山、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的企业。

  三、检查时间

  2010年4月8日至6月30日。

  四、检查主要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定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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