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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综合补贴标准的通知
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杭州市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综合补贴标准的通知
(杭劳社就[2011]128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
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杭政函〔2011〕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4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社区公益性服务岗位综合补贴标准,从原来的1450元/月调整到1600 元/月;杭州市区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补贴标准,从原来的1100元/月调整到1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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