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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推荐“教育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业教育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咨询、研究和指导作用,教育部拟组建教育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我厅负责自治区各高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的教育方针;

  (二)热心高等学校创业教育工作,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组织协调能力;

  (三)具有较丰富的高等学校创业教育工作经验,对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推荐办法

  (一)本批候选人实行限额推荐(分配名额见附件一),各推荐单位按照限额向我处报送候选人推荐表(附件二)两份以及电子版。

  (二)推荐截止日期2009年9月15日。

  高等教育处联系人:于佳浩;电话:0991-7606225

  通信地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邮编:800049

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附件一:
  “教育部高等学校创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限额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推荐人数

1

新疆大学

1

2

新疆农业大学

1

3

新疆医科大学

1

4

新疆师范大学

1

5

新疆财经大学

1

6

喀什师范学院

1

7

伊犁师范学院

1

8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1

9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1

10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1

 

总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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