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程考核标准与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教体艺〔2010〕3号)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07〕8号)精神,认真落实《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新教体艺〔2010〕2号)精神,加强我区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程建设,现将《自治区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程考核标准与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下半年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等学校的公共体育课程建设进行专项评估,并公布评估结果。
二○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1
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公共体育课程考核标准与办法(本科)(试行)
一、考核指标与等级标准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要
观测点
|
参考权重
| 考核内容
|
考核办法
|
A
|
C
|
课
程
结
构
|
1.1
课程设置
| *按《指导纲要》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
*体育课考核结构合理
*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效果
*学生课外体育锻炼的制度及执行的效果
| 0.4
0.2
0.2
0.2
| 在校本科生至少开设四个学期的体育必修课,面向高年级(含研究生)开设体育公选课、选修课;理论课教学不少于4个学时,总课时合计不少于144学时(4学分以上)。
体育课考核体系结构合理,考核方法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有组织保证和制度规范,各个年级的测试工作安排合理,落实有力,成绩管理网络化程度高,《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结果详实、按时上报。
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执行情况好,效果显著。
| 在校本科生开设至少四个学期体育必修课。总课时合计不少于144学时(学分不少于4学分)
体育课考核体系结构基本合理,考核方法能够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有组织保证和制度规范,各个年级的测试工作有计划。《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按时上报。
有制度、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执行情况和效果较好。
| 调阅校、部(院、系)二级的有关体育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计划等。
提供校、部(院、系)二级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相关文件、测试安排、学生成绩等相关资料。查阅实施的相关文件及日常工作安排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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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课程内容
| *教学内容健康丰富、满足学生的需求
| 1.0
| 教学内容丰富,能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需求开设体育选项课,开设门数在10门以上,对身体异常、病、残、弱学生开设保健课。
| 教学内容丰富,开设门数在6门以上;对身体异常、病、残、弱学生开设保健课。
| 查阅教学文件、教材,近三年的课程安排档案。
|
1.3
课程教学
| *教学严谨、规范
*教学方法合理、手段、多样、有针对性
| 0.6
0.4
| 教学常规制度落实到位、执行规范,教师按照严格教学计划授课。
能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区别对待,教学中师生间、学生间互动活跃、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 教学常规制度落实到位、执行规范,教师基本按照教学计划授课。
能根据学生的个体差异区别对待,教学中师生间、能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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