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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二)各地、州、市及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名额分配表(附件1)及培训学员推荐条件选拔参训教师,上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经我厅审核后通知各地州与有关中等职业学校直接网上报名。各专业骨干教师培训班通知书将由承担培训院校直接通知地、州、市教育局、学校以及学员本人,我厅将不再另行通知。

  (三)各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请务必于2010年 4月28日之前,将《培训人员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汇总表(附件3)以特快专递和电子邮件两种形式同时上报我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联 系 人:努尔江 张雅轩

  联系电话:0991-7606215 7606217

  传  真:0991-7606216

  电子邮件:新疆教育信息网/办公平台/电信网入口/用户名:zhichengchu/密码:123456/个人助理/快速办理/收件箱/新建/收件人:努尔江。

  地  址:乌鲁木齐市胜利路229号

  邮  编:830049

  附件: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额分配表(略)

     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

     3.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汇总表

二○一○年四月十日

  附件2: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人员推荐表
  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兵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拟推荐培训专业: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2寸

 

免冠

 

标准

 

照片

 

民 族

 

文化

程度

 

出生地

 

工作单位

 

所教

专业

 

职业教育教龄

 

行政

职务

 

教师职务等级及评聘时间

 

其他职业资格或

专业技术资格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办公电话

 

家庭

电话

 

传 真

 

手 机

 

电子邮箱

教学科研成果

 

 

 

 

 

 

 

 

 

 

培训进修经历

 

 

 

 

 

 

 

 

 

 

奖励处分情况

 

 

 

 

 

 

 

 

 

 

个人对培训的期望和建议

 

 

 

 

 

 

 

 

 

 

 

 

 

 

 

 

学校

推荐

意见

 

 

 

 

(包括政治思想、教学科研、教书育人成绩、培养方向等,注明是否同意推荐出国培训)

             

       

公 章:

                       年  月  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注明是否同意推荐出国培训)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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