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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等六个部(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等六个部(局)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卫生局,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卫生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1年4月26日是第4个“全国疟疾日”,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消除疟疾,履行承诺”。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卫生部、教育部、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函[2011]322号),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请各地按照国家防治宣传活动的精神安排,认真组织,积极联系各相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疾控机构在当地人口密集的广场等地开展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黑板报和广播、手机短信、液晶显屏等宣传资源大力开展疟疾知识宣传。

  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当地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011年5月25日前,以地州市为单位将活动总结以书面及电子版形式(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送自治区疾控中心寄生虫病科,自治区疾控中心整理汇总后报卫生厅疾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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