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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沈政办发[2011]3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市城区改造工作,提升城市形象,迎接第十二届全运会胜利召开,市政府决定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分期分批实施菜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工程。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不断提升城区菜市场的规模总量、质量水平和服务功能,确保居民便利消费和消费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菜市场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是公共服务项目的理念,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坚持投资主体多元化,突出“谁投资、谁受益”的方针,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多渠道融资。

  (二)坚持规范化管理运作,实施市、区两级财政支持。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地区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划分事权,明晰责任,落实工作目标和职责。

  (三)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扎实推进的工作节奏,通过定位试点,典型引路,逐步落实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按照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和省服务业委《全省标准化菜市场改造和建设试行标准》的要求,同步推进菜市场建设和改造工作,切实改变我市菜市场设施简陋、环境不规范和部分地区网点不足、买菜不便的状况,努力实现市民步行10分钟就近买菜的目标,把我市菜市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购物方便、卫生安全、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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