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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2)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继续开展市第二医院集团化改革试点,并逐步在其他市级医院推广。制定县级医院综合改革方案,进行以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绩效考核、优质护理服务、支付方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临床路径、推进信息化建设等为重点的综合改革试点。在余姚市人民医院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余姚市政府)

  13.深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医疗体系整体效率。

  (1)着力提高县级医院服务能力,使县级医院成为县域内医疗卫生中心,带动乡村共同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形成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的高效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长期合作帮扶机制。安排14名县级医院骨干人员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三级医院与对口的县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系统。(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财政局)

  (3)鼓励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合作的激励机制,引导有资历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执业活动。探索建立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服务模式。组建医疗小分队,为边远地区提供巡回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力社保局)

  14.以病人为中心完善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方便群众就医。

  (1)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完善预约诊疗制度,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甲等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服务,挂号方式达4种以上,预约挂号数占专家号数的30%以上。优化门诊诊疗流程,实行错峰、分时段诊疗,在候诊、发药、检查等窗口全面推广叫号服务,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候诊时间。提供预约出院结算服务和分时段出院手续的措施。推广优质护理工程,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2)制定并落实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政策措施。全市医疗机构每门诊人次费用、每住院床日费用和每出院人次费用均实现零增长,均次费用过高的县(市)区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降低不合理费用。进一步缩短平均住院日,三级综合性医院平均住院日小于11天,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小于48%。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对医疗、用药行为全过程追踪监管,鼓励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成本核算。落实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管理、采购和价格等政策;按规定参加植(介)入类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加大对开“大处方”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按病种等收费方式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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