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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铸造用生铁企业规范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三、具体要求

  (一)各级工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抓紧安排布置,明确人员分工,严格按照规范认定条件,对所辖铸造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对符合规范认定条件的企业抓紧登记上报。

  (二)各铸造用生铁企业要积极行动,全力配合。要充分把握铸造用生铁企业规范认定的机遇,认真对照规范条件,进行登记申报。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结合落实淘汰落后和兼并重组,促进转型升级,达到国家规范标准。

  (三)省厅将按照计划,全面展开对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及管理工作。通过下发实施意见、调查摸底、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核等形式,认真落实铸造用生铁企业规范认定及管理工作。并结合淘汰落后、兼并重组、节能减排、转型升级等工作,整体推进铸造用生铁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联 系 人:孙立国

  联系电话:0371-65509877

  附件:1. 《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申报说明

     2. 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一、《规范条件》的适用的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现有专业生产铸造用生铁企业,企业产品主要为铸造用生铁,90%以上销往铸造企业,无论级别大小、所有制性质、资产类别均纳入规范管理范围。

  二、填制申报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一)申报的产销量、销售收入指标为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五年的数据,其他均为2010年实际数据。

  (二)《规范条件》在工艺和装备部分特别强调对于配套“短流程”铸造工艺的高炉容积可放宽到大于100立方米,“短流程”铸造工艺是指用高炉铁液直接注入电炉中进行升温和调整成分,经变质处理后浇注铸件,省去了用生铁锭再重熔成铁液的过程,是一种节能、高效、降成本的铸造生产方法。

  (三)申请报告的内容:申请报告分为四个部分,一是企业简介、产品用途、生产经营现状和规划发展情况;二是《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申请表》;三是按照企业概况、产品质量、产品用途、产销量与销售收入、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能源消耗的顺序分类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四是相关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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