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2011年第一季度季报上报情况的通报
(豫建函〔2011〕107号)
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有关规定,我厅于2010年12月29日印发了《关于报送2010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年报和2011年季报的通知》(豫建设标〔2010〕66号),在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积极努力下,到2011年2月28截止日期为止,全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已按规定按时完成了2010年度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统计年报上报工作。但在2011年第一季度季报上报工作中还存在有不足之处,截止到2011年4月14日(第一季度季报上报截止日),洛阳等13个省辖市上报率达到100%,有5个省辖市的部分企业没有按时上报。现将未能按时完成2011年第一季度季报上报任务的城市及企业名单通报如下(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要提高对统计季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指派专人负责统计季报的催报和上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在每季度结束后的下个月的前十个工作日内,按时完成统计季报的上报工作。
附件:1.未能按时完成季报上报任务的城市名单
2.未能按时完成季报上报任务的城市名单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未能按时完成季报上报任务的城市名单
序号
| 城市
| 企业总数
| 上报企业数
| 上报率(%)
|
1
| 郑州市
| 221
| 177
| 80.0
|
2
| 平顶山市
| 32
| 30
| 93.8
|
3
| 焦作市
| 31
| 29
| 93.5
|
4
| 南阳市
| 48
| 45
| 93.8
|
5
| 济源市
| 5
| 4
| 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