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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喀什-和田铁路客运开通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喀什-和田铁路客运开通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喀署发[2011]45号)


喀什市、疏勒县、英吉沙县、莎车县、泽普县、叶城县人民政府,地直各有关单位:

  喀什-和田铁路始建于2008年12月,于2010年底完工,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开通客运,为确保铁路客运顺利开通运营,沿线各有关县、市,地直有关单位要抓紧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一、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喀什-和田铁路是党和国家、自治区造福南疆人民的一项重大利民工程,对于加快喀什、和田地区经济发展,农牧民脱贫致富具有重要意义。喀什地区沿线各县市、地区各宣传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要大张旗鼓地开展《铁路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铁路建设的重大意义,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提高沿线群众爱护铁路及附属设施的意识,确保铁路运行安全。同时,要会同铁路部门开展铁路客车开行方案等内容的宣传,使群众掌握购买火车票的知识和乘坐火车的常识。

  二、要加快站前广场、站前道路、货场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的建设。沿线各车站,站前广场、站前道路、货场道路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规划要与车站建设规划紧密衔接,为出入站旅客和货物运输提供便利。要做好沿线群众工作,协助铁路部门加紧铁路防护栅栏施工,保证在2011年6月1日前完工。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如在2011年6月1日前不能完工的,也要以便利通道、临时通道等形式,保证旅客顺利乘车出行。

  三、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精神异常旅客等特殊旅客的救助工作。沿线各县市要与铁路部门协商确定旅客定点医疗医院,并签订救治协议,确保车站、旅客列车上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的旅客能够及时得到救治。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专业资质的医院,并与铁路部门签订协议,负责接收铁路车站移交的流浪乞讨人员、精神异常旅客。

  四、要做好客票代售处建设和管理工作。各县市要协调配合铁路部门,在车站以外客流聚集地合理设置经县级消防部门验收合格的火车售票处,县市公安部门要履行好地方管理职责,最大限度地方便旅客安全购票。

  五、要及时配备交通设施。各县市在2011年6月1日铁路客运开通前,要开通城市至火车站的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保障旅客安全、便利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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