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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对外劳务合作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服务,引导劳务人员通过正规渠道出境务工。我市下发了《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印送<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函》(青商字[2010]82号)和《关于贯彻落实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通知》(青商字[2010]83号)。近日,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对建立对外劳务合作公共服务平台提出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的建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服务平台的领导
  各区、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服务平台的领导,应建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商务、外事、公安、工商、财政、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对服务平台工作的指导,引导本辖区劳务人员规范报名出国务工。
  二、服务平台的主要职责
  服务平台是集对外劳务合作服务、促进、保障、规范和管理为一体的政府公共服务机构,要按照《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试行办法》的要求,提供相应服务,承担相应责任。其主要职责:
  1、向有资质的外派企业和户籍在本辖区内的劳务人员免费提供对接服务,并进行把关。监督外派企业和劳务人员依法签署合同。
  2、向户籍在本辖区内的劳务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出国前适应性培训。
  3、帮助归国劳务人员就业和创业等相关服务。
  三、建立服务平台的条件和要求
  1、各区、市政府根据本辖区外派劳务发展实际情况,可单独建立服务平台,也可依托现有各类机构建立,不搞统一模式,避免重复建设,但必须严格区别政府服务和市场经营的关系。
  2、服务平台要确定职责范围,配备专门人员和设备,不以营利为目的,为外派劳务人员和外派企业免费提供对接服务。
  3、服务平台由各区、市政府认定,并对服务平台有相应的资金投入。
  4、服务平台可在各区、市政府行政审批大厅(中心),也可在其他具备条件的场所设立专门的外派劳务人员报名窗口。
  5、建立管理机制。即工作领导机制、组织机构体系和管理制度;外派劳务人员集中报名登记机制;外派劳务人员和外派企业资格审查机制;集中统一培训机制;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审查机制;境外劳务纠纷及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政府支持机制;信息发布和宣介机制(对外劳务合作不良信用收集和发布机制);在各级政府指导下的部门协同管理机制等。
  6、为外派企业提供素质较高的合格劳务人员,并规范外派企业在本辖区内招聘外派劳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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