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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实施2011年三江源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的通知

  三、加强生态移民管理,积极培育后续产业。各地要把生态移民工作作为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维护社会安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创新思路,抓出成效。加大后续产业培育力度。各级政府要结合我省已经出台的三江源生态补偿政策和生态移民补助政策,研究制定提高生态移民生活水平、发展后续产业的措施和规划。要管好用好省上生态移民创业基金,扶持培育一批市场前景好、就业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着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农牧业、民族工艺品加工、农畜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和引导生态移民转产就业,切实发挥好资金效益。抓紧实施去年省上下达的15个三江源生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项目,加强跟踪监督,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见成效。加强生态移民社区管理。各级政府和生态移民迁出地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移民社区管理工作,认真研究解决社区管理机构编制和隶属等问题,充分发挥现有社区管理机构的作用,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确保生态移民社区和谐稳定。

  四、强化课题研究,增强科技支撑能力。省科技厅要立足于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进度加快的实际,进一步抓好重点科技创新,加大已有科研成果的转化力度,加快课题研究步伐,切实把科研成果及时应用到项目建设当中,提高科学保护水平。省环境保护厅要加强与国内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健全三江源生态监测和评价体系,及时完成年度监测和成效评估工作。省三江源办要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一步做好各项培训工作,加大科技示范户的示范作用和引领效应,鼓励和扶持一批科技致富带头人,拓宽农牧民的就业和增收渠道。

  五、加强工程后续管理,巩固生态保护成果。各州、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已建成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综合管理措施,切实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确保永续利用。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回头看”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省发展改革委要切实抓好生态移民社区基础设施完善配套、后续产业发展等工作,保障生态移民稳定搬迁。省农牧厅要全力抓好鼠害防治、禁牧减畜、草畜平衡和生态畜牧业发展工作。鼠害防治要坚持人工防治与生物防治相结合,切实注重防治效果,严防反弹;禁牧减畜要与生态补偿政策、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和发展生态畜牧业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巡查制度和监管制度建设,确保禁牧减畜制度化、规范化;黑土滩治理要充分应用好现有科技成果,努力提高治理效果。省林业厅要不断加强防火体系建设,强化天然林、人工林和封山育林区的管护,不断提高项目区森林覆盖度和水源涵养能力,巩固生态建设成果。省水利厅要认真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强化人畜饮水等已建水利工程的管护,确保长期发挥效益。省气象局要准确掌握气象趋势和规律,科学实施人工增雨,确保增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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