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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公布首批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合格单位的通知

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公布首批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合格单位的通知


五市、三区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共青岛市委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加强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市卫生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青岛市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实施方案》(青卫中医字〔2010〕12号),开展了首批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工作(青卫中医字〔2010〕17号)。在建设周期届满后,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依据《青岛市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青卫中医字〔2010〕12号)对各建设单位进行了评审验收,根据专家评审验收结果,崂山区中韩街道卫生院等50个镇(街道)卫生院评审验收合格,现予以公布。

  附件:首批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合格单位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首批镇(街道)卫生院
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合格单位名单

  1、崂山区中韩街道卫生院
  2、崂山区沙子口街道卫生院
  3、城阳区夏庄街道卫生院
  4、城阳区红岛街道卫生院
  5、黄岛区辛安街道卫生院
  6、黄岛区柳花泊街道卫生院
  7、即墨市蓝村中心卫生院
  8、即墨市温泉镇卫生院
  9、即墨市华山中心卫生院
  10、即墨市龙山镇卫生院
  11、即墨市段泊岚镇卫生院
  12、即墨市鳌山卫中心卫生院
  13、即墨市七级镇卫生院
  14、即墨市通济街道卫生院
  15、即墨市王村中心卫生院
  16、胶州市胶北镇卫生院
  17、胶州市马店镇卫生院
  18、胶州市铺集中心卫生院
  19、胶州市胶莱中心卫生院
  20、胶州市营海街道卫生院
  21、胶州市洋河中心卫生院
  22、胶州市里岔镇卫生院
  23、胶南市大村中心卫生院
  24、胶南市宝山镇卫生院
  25、胶南市王台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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