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工程技术处
  负责局系统技术管理工作;会同市有关部门编制政府投资项目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局业务例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局系统技术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并指导、督促执行;负责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负责制定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各项目工程技术方案;负责建设项目优质工程评比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推进局系统项目绿色建筑实施工作;参与各项目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承担总工程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前期工作处
  负责局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环境评估、水土保持、通航论证等)、用地许可、规划许可等相关证照的办理和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和咨询的合同谈判及合同草签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论证、方案评审、勘察设计工作;负责组织项目前期工作例会;参与实施阶段技术方案审查和设计变更等工作,适时办理需要补办的相关前期手续。
  (四)招标管理处
  负责局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合同综合管理工作;负责项目正式合同文本的签订工作;负责法律事务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安全、质量、进度等不良行为台账并向行业监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负责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
  (五)工程造价处
  负责局系统工程设计估算和概算报审及预算、结算工作;负责项目和材料设备招标标底编制工作;负责招投标及合同文件中有关工程造价条款的审核工作;负责工程单价的审核和批复工作;负责工程计量工作;负责支付资金的审核工作;负责建立和管理工程项目计量支付信息化系统;负责工程项目预结算资料的收集、存档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相关政策法规、定额、取费、价格信息等工程经济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概算调整、结算预审等手续和工作。承担总经济师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工程管理一处
  负责局承担的市政快速路、主次干道、支路网、城市广场、道路景观、亮化、交通设施等基础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代建管理工作;负责市政道路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施工和监理的合同谈判及合同草签工作;负责工程投资、进度等现场管理工作;参与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材料设备进场验收清点工作;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经济签证,参与概算调整、结算预审等工作;负责设计变更的初审及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组织技术交底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负责收集、记录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等不良行为并报招标管理处备案;负责所承担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