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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地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地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成建委发[2011]213号)


各区(市)县建设局,市安监站、市质监站,在蓉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我市自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以来,建设工地形象得到明显改观,工地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施工扰民现象得到明显减少,这有力地促进了城市建设和发展。根据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要求,为巩固文明城市成果,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工作,现将建设工地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工作的意义

  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是改善城市结构,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是改善工地内生活区条件,提升广大进城务工人员生活水平的需要,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对于我们建设工地而言,随着巩固文明城市成果活动的深入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居住环境得到持续改善,能进一步激发进城务工人员喜欢这座城市的热情,增强作为城市新市民的自豪感,以更加积极地态度投入到建设工程施工生产中,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使我们的质量安全工作得到极有力的保障。同时,建设工程通过加强现场管理,改进施工生产工艺,有效地减少了粉尘、污水、噪声的排放,也提高了施工现场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能力,锻炼了施工队伍,有效地促进了建筑业全面发展。

  二、认真贯彻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地检查标准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检查标准,涉及建设工地部分应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诚信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利用民工夜校,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形成制度,并得到落实。

  (二)建设工地大门区域必须硬化,要有冲洗设施、设备,要做好平时的保洁工作。

  (三)进城务工人员集体宿舍每间不超过12人,要有良好的采光通风,要有生活柜,男女务工人员不能混居,有条件的工地可设置探亲房或夫妻房,要做好房间的清洁卫生。

  (四)建设工地食堂、卫生间、淋浴间要有完好的设备、设施,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应持健康证,采购、销售的食品应干净卫生。淋浴间设施应完整,并要定时供应热水,厕所要坚持每日清扫,定期消毒,确保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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