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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实施意见

  三、公务卡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公务卡的标准及功能

  公务卡是指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统一使用银联标准卡,具有普通信用卡的所有功能,享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公务卡实行实名制,卡片及密码由持卡人自行保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务卡在满足公务支出的前提下,也可用于个人消费结算,但单位不承担个人消费导致的一切责任。现阶段公务卡暂仅用于办理人民币支付结算业务。

  (二)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

  公务卡结算的适用范围是,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结算方式的零星商品服务购买支出。鉴于目前的用卡环境和用卡习惯,对于某些特殊事项,经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同意,暂可继续使用现金结算,但应逐步缩小现金结算范围。

  实行公务卡改革后,预算单位原通过转账方式进行结算的支付业务,继续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通过转账方式办理支付手续。

  公务卡结算具体适用范围,另行规定。

  (三)公务卡结算报销的基本程序

  公务卡结算报销包括三个基本步骤:1、刷卡消费。持卡人在从事公务活动时,可按规定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2、申请报销。持卡人应在公务卡透支免息期内,凭合规的报销凭证和消费交易凭条,按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申请报销。3、报销还款。(1)纳入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单位:预算单位财务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个人申请报销的刷卡消费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发送支付申请到结算中心,结算中心审核无误后,由预算单位签发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报销款项划入公务卡账户,完成报销程序。(2)未纳入资金结算中心管理单位:预算单位财务部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对个人申请报销的刷卡消费信息进行查询、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发支付指令,从单位零余额账户直接将报销款项划入公务卡账户,完成报销程序。

  (四)公务卡改革后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公务卡改革后,单位财务部门仍按现行财务报销制度对公务卡公务消费支出进行审核报销;对经审核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偿还。在公务消费中,未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持卡人不得使用公务卡提取现金;否则,将视同个人消费行为,单位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费用。单位财务部门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将消费交易凭条和其他报销凭证一起作为会计原始凭证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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