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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迅速开展建筑工地防范雷雨大风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迅速开展建筑工地防范雷雨大风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珠规建质〔2011〕46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4月17日,我省部分地区受到强对流天气的影响,出现了短时强降雨、雷雨大风和冰雹等自然灾害,造成部分房屋受损和一些建筑工棚倒塌,导致了17人死亡,一百多人受伤。对此,省政府专门召开了抗旱和防范雷雨大风工作会议,对下阶段工作作出了部署。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会议精神,省住建厅决定从4月21日起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雷雨大风专项检查,并下发了《关于迅速开展建筑工地防范雷雨大风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1〕221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局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防雷雨大风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这次专项检查是我局《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所提出工作要求的一部分,通过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增强防范措施,提高防范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条件下工地办公、生活等临时建筑对人员造成伤害的能力。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工地办公、生活等临时建筑和围墙。

  (二)检查内容:

  一是在建工程的办公、生活等临时建筑防雷雨大风措施的落实情况,工地砌筑的围墙是否有设计图纸并按图施工、通过验收;

  二是办公、生活等临时建筑选址是否合理,撤离通道是否通畅;

  三是是否制订了防雷雨大风的应急预案和建立了值班制度。

  三、检查时间安排

  (一)4月26日至4月29日,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组织辖区在建工地建筑施工企业对其承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防雷雨大风措施进行自查自纠。

  (二)4月27日至4月29日,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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