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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缓解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压力,提高通行效率,创造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告。

  一、禁止机动车通行的时间、路段、车型

  (一)武城街、桥西街、草场巷、东关街、怡安街、福寿街、长安街、头道兴隆巷禁止机动车(不含二轮摩托车)通行。

  (二)7:00至22:00,中型以上货运汽车(悬挂黄色牌照)和低速载货汽车(含三轮汽车),禁止在城市快速路(不含)以内道路通行。外埠过境车辆一律通行城市快速路或张石高速、丹拉高速、张承高速及110国道、207国道。

  (三)7:00至22:00,载质量0.5吨以上(含0.5吨)的小型货运机动车,禁止驶入以下道路:

  胜利北路、滨河路(清水桥以南,商务桥以北)、清水河路(清水桥以南,商务桥以北)、五一大街、长青路、宝善路、宣化路、钻石北路(菜园街岗以北)、解放路、明德南路、至善街。

  (四)7:00-22:00,三轮摩托车(除侧三轮摩托车外的货运和客运三轮摩托车)禁止驶入以下道路:

  胜利北路、滨河路(清园桥至通桥)、清水河路(清园桥至通桥)、长青路、至善街、解放路、五一大街。

  (五)禁止拖拉机在城市快速路(含)以内道路通行。

  二、机动车单向行驶的路线

  东安大街(解放路至宣化路),只准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东安大街(解放路至胜利路),只准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解放路(东安大街至宣化路),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宣化路(东安大街至宝善路),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清水河中路(解放桥至通桥),只准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长青路(中学街至至善街),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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