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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深化绿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深化绿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政办字〔2010〕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家口市深化绿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日

  张家口市深化绿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为提高我市绿化管理水平和运行效率,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推进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带动城市发展上水平出品位,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冀政[2009]113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深化城市绿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城市绿化管理重心在下的管理模式,调动各方面参与绿化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快捷、高效、协调的绿化管理长效机制。

  目标任务: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落实”的城市绿化管理体系,建立市级绿化管理数字库,实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基本原则:坚持权责统一,按照权责对等、分级负责的要求,明确市、区、街道的绿化管理职责。坚持市级主导,充分发挥市政府主管部门在城市绿化工作中的核心和主导作用,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由市级管理。坚持市场运作,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管干分离,将园林绿化养护作业逐步推向市场。坚持强化监管,健全绿化养护监督考核制度,量化考核标准,建立综合协调、社会联动、全方位覆盖的绿化养护监管体系。

  二、明确职责,健全城市园林绿化分级管理体制

  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市、区、街道绿化养护任务区分和管理职责,为城市绿化养护工作精细化管理提供体制保证。

  (一)明确园林绿化管理分级职责。

  市园林局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园林绿地管理的政策、法规,编制专项规划,分解目标任务、编制行业标准,组织考核、评比和奖惩,负责涉及园林绿化工作全局性、跨区作业协调调度及组织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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