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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区“双百”景观绿化行动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市区“双百”景观绿化行动的通知
(政字〔2010〕61号)


宣化县、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全市城市面貌和景观整治决战180天动员大会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绿化水平,全面完成省级园林城市复评任务,加快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步伐,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4月5日开始,在市区开展以种植百万株树木、建设百公里绿色廊道为主要内容的“双百”景观绿化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张宣大道绿化工程。绿化范围:纬一路至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西侧便道以外10米,张家口职业技术学院以南辅道以外两侧各15米(互通匝道边绿带20米)。拆迁征地工作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绿化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统一实施。责任人:郭有和、郝富国、岑万俊、张富强。
  (二)城市快速路绿化工程。绿化范围:快速路两侧各15米及所有互通出入口。拆迁征地工作由辖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绿化工作由市快速路管理处实施。责任人:崔凤楼、孙海东、郭有和、张富强。
  (三)清水河下游10公里两侧道路绿化工程。绿化范围:清水河两岸京包铁道桥至南环外侧便道外各4米,拆迁征地、填土、绿化工作由高新区负责。责任人:郭有和。南环以南外侧便道外各30米,拆迁征地工作由高新区负责,绿化工作由通泰绿化集团实施。责任人:郭有和、张富强。清水河东岸锅炉厂至京包铁道桥段,滨河路与铁道线之间区域绿化。责任人:崔凤楼、郭有和。
  (四)纬二、纬三、经三路、敬业街等道路绿化工程。绿化范围:纬二路两侧便道外各15米、纬三路两侧便道外各10米、经三路、敬业街两侧便道外各7米。其他道路参照此标准绿化。拆迁征地、绿化工作由高新区负责。责任人:郭有和。
  (五)市民广场绿化工程。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1号文件执行。拆迁工作由高新区负责,工程实施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绿化方案由市园林局审核。责任人:郭有和、张富强、田家琳。
  (六)张家口市产业集聚区绿化工程。绿化范围:市产业集聚区规划范围内的绿化区域。绿化工作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责任人:杨贵平。
  二、苗木品种及规格标准
  (一)城市快速路两侧绿化工程。对规划范围内的坡地整形,种植乔木风景林带。种植高3-5米常绿树、胸径8公分落叶乔木。崖壁处用攀缘植物覆盖,局部断崖可用艺术浮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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