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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应用工作的通知

  (二)结合实际积极建设和应用在线实时互动类栏目,如“在线访谈”、“领导网上接待日”等。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就社会热点问题在网上与公众在线实时对话交流,及时回复和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三)探索创新,积极尝试利用微博等信息交互平台和手段。将微博的应用与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平台的建设应用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微博的信息来源广、使用方便、沟通便捷等特点,以开启民意表达的新方式,构建公众参政议政的新渠道,进一步推动新时期政民互动和网络问政的发展。
  三、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群众反映问题解决的好不好,是关系到群众利益的大事,也是关系到社会大局稳定的大事。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发现矛盾,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排查,随时了解、发现、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提前介入,及时、就地化解。
  (二)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收集各类信访信息,提高综合分析研判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动权。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采取应对措施、提前做好工作。
  (三)对于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要注重从政策源头分析查找原因,研究解决预防和化解办法,防止因政策不连续、不平衡、不完善和落实不到位引发矛盾纠纷。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采取信访评估等方式,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不稳定因素。
  四、健全规范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区(县)、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使群众问题办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一)要尽快建立健全各区(县)、各部门主要领导对群众反映问题办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职责分明、协调有序、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长效工作机制。对群众来信要做到及时主动办理,按时完成,限期督办,定期检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不断提高群众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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