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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滨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邹平县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滨政字〔2010〕91号)


邹平县人民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鲁政函民字〔2010〕81号批复,同意你县撤销好生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好生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好生镇政府驻地。
  望你们接到通知后,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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