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监员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1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督执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监督工作职责,监督工作成绩突出,所监督的工程项目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考核结果为优秀;
2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监督执法,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监督工作职责,所监督的工程项目未发生因监督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考核结果为合格;
3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安监员考核结果认定为不合格:
① 不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及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第八条有关规定的;
② 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执法,违反廉政有关规定的;
③ 不认真履行安监机构规定的工作程序或岗位职责,所监督工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予指出并落实整改的;
④ 因监督工作失误导致所监督工程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⑤ 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九、考核结果及处理意见
1 、安监机构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落实整改后,向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重新考核的书面申请,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组织重新考核;
2 、考核为不合格的安监员,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予以通报,并建议安监机构对其作出调离岗位的处理,参加省安监总站组织的安监员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提请行政执法证发证机关撤销其广东省行政执法权。
附表:
安监机构及人员考核工作程序
序号
| 工 作 内 容
| 被考核单位
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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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考核组组长宣布考核组人员组成、考核内容和考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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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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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被考核安监机构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汇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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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全体安监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站里须先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安监员考核表》对监督员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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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照《广东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考核表》的各项内容逐一进行检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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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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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随机抽查 2 个已竣工单位工程的监督档案和 2 个在建单位工程的监督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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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抽取的 2 个在建单位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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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考核组成员汇总考核情况,形成考核初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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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讲评考核情况和考核初步意见
| 站全体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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