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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1 、检查安监机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上述第五条(一)款的要求;

  2 、重点抽查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检查所监督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4 、随机抽查安监员的业务知识;

  5 、随机抽查不少于二项在监工程的监督工作质量和监督档案。

  (二)安监员考核主要内容

  1 、学历、工作年限、专业技术职务情况;

  2 、监督业务知识;

  3 、工作质量及执法水平情况;

  4 、监督员廉洁自律情况。

  (三)资料要求

  被考核安监机构应提供以下资料:

  1 、安全站自评报告;

  2 、各区县住建局的评价报告;

  3 、安全监督机构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证书,表中包括:姓名、单位、年龄、性别、从事安监工作时间、毕业学校、专业、学历、职称、安监员证及证号、执法证及证号等;

  4 、 2010 年 1 月 1 日 以来竣工工程一览表及监督档案,以及在建工程一览表及监督档案。

  5 、 内部管理制度。

  七、考核程序 (见附表)。

  八、考核等次

  (一)安监机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工作效果突出,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本年度安全生产指标未超标,机构各项基本条件全部符合考核要求的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

  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考核项目有 70% 以上子项目达到“符合”要求,且其它项目达到“基本符合”要求的,考核结果为合格;

  3 、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监督工作职能,考核内容有 70% 以上子项目达到“符合”或“基本符合”要求的,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

  4 、考核内容达到“符合”或“基本符合”要求的子项目在 70% 以下或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① 机构制度不健全、内部管理混乱、纪律松散的;

  ② 安全监督工作中存在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③ 因监督工作失职,导致所监督工程项目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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