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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

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全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
(滨政办发〔2011〕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北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属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中央、省驻滨各单位:
  我市作为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已实现八年连续增产。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良好氛围,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粮食稳定增产,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1〕13号文件大力开展2011年全省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的意见》(鲁政办发〔2011〕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2011年全市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两个一号文件及中央、全省、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始终把发展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改善品质、增加效益”的总体思路,认真落实各项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落实政府责任,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扶持力度,千方百计促进全市粮食稳定增产。
  (二)基本原则。依靠科技、主攻单产,重点突破、全面提升,适当集中、规模连片,政府推动、政策扶持。
  (三)目标任务。确保全市粮食面积稳中有增,夏、秋粮单产和总产均同比增长5%以上,实现粮食总产连续九年增长。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保障粮食播种面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投资6.36亿元建设好邹平县青阳镇、沾化县利国乡等四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新增耕地面积1.145万亩;投资7558万元建设阳信县、博兴县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新增耕地0.15万亩;投资2178.24万元建设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投资项目5个,新增耕地面积0.09万亩。各县(区)要积极抓住省对基本农田保护区土地整理示范项目加大投入的机遇,力争引进更多项目和资金。积极开展黄河三角洲荒碱地治理,各县(区)要根据自身土地后备资源情况,合理规划,科学开发,积极争取国家、省投资重点示范项目,采取引黄压碱、条田排碱、暗管排碱、粮经结合、上粮下渔等模式,综合治理,建成土地集中连片、沟渠纵横成网、桥涵配套齐全、旱能浇涝能排的高产稳产农田,符合条件的,要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推进耕作制度改革,提高复种指数,挖掘土地资源潜力,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中有增。
  (二)着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实施全市六处大型引黄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尽快配套完善大中型灌区干支渠系,抓好簸箕李、韩墩、小开河、打渔张等9个灌区项目建设,改善和扩大农田灌溉面积。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好惠民县、阳信县、无棣县、博兴县、邹平县五个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建立以农民用水户协会形式为主体的工程管护机制,充分发挥工程效能。继续实施市级“四位一体”标准化方田建设,按照“旱能浇、涝能排”,沟渠路林桥闸涵综合配套的标准,完善田间末级灌排沟渠、机井、泵站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大力发展节水灌溉,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以及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旱作农业技术,大幅提高灌溉水利用系数和效益。同时通过节水设备购置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引导农民因地制宜使用节水灌溉工程。在灌溉条件较差、灌溉水源不足的地区,加强小型抗旱工程建设,配套小型抗旱应急机具,提高粮食生产抗旱保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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