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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国社区建设史料征集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三)严格把关,保质保量。各地要吸收有关专家参与史料征集工作,对征集的所有资料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征集的史料真正符合展示中心建设要求。

  (四)加强督查,确保落实。要把征集工作同《城市居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纪念活动结合起来,同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评比表彰结合起来,同城乡社区建设资金分配结合起来,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史料征集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各市民政局要按照社区建设史料征集任务分解表的种类和数量要求,抓紧落实。所征集的档案、文物以及不易邮寄或摆放的史料,4月15日前以市为单位统一向省民政厅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其它史料务必于5月15日之前以市为单位连同史料征集登记表一并报送省民政厅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白希斌 田志梅

  联系电话(传真):0531-86072941

  电子邮箱:sdmzzqc@sina.com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1号

  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邮编:250012

  附件:1、社区建设史料征集登记表
     2、社区建设史料征集任务分解表(略)

二00九年三月四日

  附件1:
  社区建设史料征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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