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海西州、海南州、黄南州环境保护局,海北州环保林业局,玉树州林业环保局,果洛州环保水务局:
  2010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即将开始,为加强全省环保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现将做好2010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责任追究。
  政风行风建设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环保部门的“一把手”是政风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要把政风行风建设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年度行风建设测评排序靠后的,我厅将取消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评选优秀资格。
  二、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通过调研、设立行风监督员、问卷调查、受理举报投诉、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查找部门和行业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狠抓各项工作的检查和落实。各州、地、市环保部门要督促指导所辖各县、区、行委环保部门的行风建设,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勤政为民等重点,突出解决执法不严、办事不公、透明度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效率不高以及吃拿卡要报等方面的问题。检查督导中要主动征求当地纠风部门的意见,认真听取对环保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意见建议,学习先进部门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不断总结提高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工作。
  三、落实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各级环保部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深了解掌握环保系统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廉政勤政、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情况,认真解决污染扰民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公众的能力和水平。
  各州、地、市环保部门要安排检查督导工作,对本地区所辖各县、区、行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我厅也将对重点地区环保部门进行抽查督导。同时各地要加强与当地行风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